2026-06-29 10:25:22

按照《四川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遂宁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参加遂宁市2026年度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司法警察职位面试的考生。前期已参加四川省2026年度有关招考体能测评并合格的考生,报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同职位的,不再进行体能测评。

2026年6月28日(星期日)上午10:40开始检录,11:00封闭考场,迟到者一律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遂宁市河东新区朝阳路小学(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221号)。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参加体能测评当月(2026年6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1.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自备体育运动服、运动鞋等,不得着制式服装(如警服)。

2.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计时、照相、摄像、录音等功能的设备和与体能测评无关的用品进入测评场所。

3.体能测评时,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体能测评工作纪律,违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对体能测评成绩如有疑问,应当场提出,现场进行仲裁。成绩以现场仲裁结果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5.如遇极端天气,由现场指挥员决定是否暂停或延后进行测评,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6.鉴于体能测评项目系运动项目,为避免意外情况发生,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签署《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确保安全。

7.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预留联系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