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30 17:15:58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公务员考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黄冈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三批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三批体检、考察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单见附件)。其中,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安排在2026年7月2日(周四)。

考生于本人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黄冈市黄梅戏大剧院门前广场(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与西湖四路交叉路口旁)集合,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疗机构。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中性笔、体检费5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请考生备好现金,此费用不含复检费)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2. 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不进食;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或喝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

3. 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

4. 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及时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程对考生封闭管理,从集中乘车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严禁考生家长或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 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于7月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考察组电话通知考察对象本人。